2023.12.26

113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22806590號
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學生於寒假期間各項活動安全,敬請責院、系、所協助宣教「113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,防範學生寒假期間意外事件發生。
三、寒假期間學生社團參加2日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請於113年!
月12日(星期五)前送軍訓組,以利登錄教育部校安中心「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」列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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