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4.07

114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前一週退選作業

一、依據本校選課要點第13點規定:「學生因學習能力等特珠因素,得在期中考試前一週內,持退選申請單,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特准後,
至課程及教學組辦理退選,但不予退費;且每名學生每學期限退選一個科目,並於學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計分欄中註記「退選」之字樣。
惟依本點規定退選後,總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規定之應修學分數,大學部已減修學分者,不得再申請依本點規定退選。⋯」。
二、教務處課教組櫃台書面受理時間:115年4月13日(週一)上午9點至4月17日(週五)下午5點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表格下載路徑:本校首頁/行政部門/教務處/下方快速連
結「選課專區」/期中考前一周退選。
四、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說明及常見問答」已公告於教務資
訊系統最新消息,請協助轉知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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