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2.23

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

一、據本校教務章則「學位考試辦法」及「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」,研究生符合規定者,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二、線上申請期限:開始上課日115年2月23日至115年5月15日止,各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請注意申請及辦理時限,凡逾期者請於下學期再行提出。
三、舉行考試及成績送繳截止日申請審核通過至115年7月31日,並於7月31日下午5點前將總評分表及委員評分表正本送達教務處課教組存查。
四、線上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:115年7月31日止。如無法於截止日前完成學位考試,應於學位考試辦理期限前,自行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,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者,以一次不及格論(依本校學則第六十一條,重考分數最高70分且以一次為限)。

申請學位考試作業,詳見「學位考試申請流程」、「學位論文格式範例等相關規範」及表件,下載路徑:本校網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「快速連結/碩博士論文專區」及「表單下載/22-1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」,其他詳細資訊參照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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