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2.03
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抵免學分申請事宜
有關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抵免學分申請事宜:
一、本學期抵免申請期間:
(一)系統開放期間:115年2月2日至3月2日止。
(二)註冊組受理紙本繳交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:115年2月23日至3月2日截止,辦理時間:上午9點至12點、下午1點至5點止。
二、課程抵免學分申請程序(參閱附件1):
(一)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線上申請(轉系生僅採紙本填寫)
:本校單一入口服務網/教務資訊系統/我的申請/一般課程抵免申請及查詢(含課程抵免大學部英文),輸入「擬抵免科目」及「已修科目」等相關資料,檢視無誤後,點選「確定送出」及列印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。本系統經確定送出後無法修改,若有需修改或新增,請用原子筆書寫清晰可辨識文字於抵免學分申請書上(塗改處須簽名),並注意「擬抵免科目」名稱應與選課系統科目名稱一致,「已修科目」名稱應與檢附成績單文件相同。
(二)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審核:申請者應將紙本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成績單正本、推廣學分證書⋯等),逐一送請本校任課教師審查意見簽章,並送請現所就讀系所主管核章。
(三)註冊組複審:經系所主管審查核章後之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一併繳交至註冊組辦理。
三、抵免學分之申請,每人以辦理1次為限,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辦理,逾期不得提出抵免申請亦不可以「沒有注意到」、「畢業學分不足」、「發現還有科目可抵免」或「對抵免有錯誤認知」等原因而要求再次抵免。
四、近年來曾有學生業經系(所)主管通過抵免完成,卻於畢業資格審查時被系辦公室告知,已抵免科目不被系採認或出現修課異常(系必修科目已删除仍同意抵免)之案例,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,建請學生持抵免學分申請書至各系(所)主管核章時,務必謹慎審理學生所申請抵免科目是否與貴系所定畢業資格相符。
五、任課教師及系(所)主管審核抵免時應落實相互抵免之課程專業應相符,避免不當學分抵免情形發生,例如課程程度不相符,以「2D繪圖」基礎課程抵「3D繪圖」進階課程,或以通識課程抵專業課程,如「現代美術思潮」抵免「設計概論」。
六、本校抵免學分要點、抵免Q&A、抵免注意事項等相關訊
息,同步公告於教務資訊系統/最新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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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學期抵免申請期間:
(一)系統開放期間:115年2月2日至3月2日止。
(二)註冊組受理紙本繳交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:115年2月23日至3月2日截止,辦理時間:上午9點至12點、下午1點至5點止。
二、課程抵免學分申請程序(參閱附件1):
(一)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線上申請(轉系生僅採紙本填寫)
:本校單一入口服務網/教務資訊系統/我的申請/一般課程抵免申請及查詢(含課程抵免大學部英文),輸入「擬抵免科目」及「已修科目」等相關資料,檢視無誤後,點選「確定送出」及列印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。本系統經確定送出後無法修改,若有需修改或新增,請用原子筆書寫清晰可辨識文字於抵免學分申請書上(塗改處須簽名),並注意「擬抵免科目」名稱應與選課系統科目名稱一致,「已修科目」名稱應與檢附成績單文件相同。
(二)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審核:申請者應將紙本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成績單正本、推廣學分證書⋯等),逐一送請本校任課教師審查意見簽章,並送請現所就讀系所主管核章。
(三)註冊組複審:經系所主管審查核章後之「抵免學分申請書」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一併繳交至註冊組辦理。
三、抵免學分之申請,每人以辦理1次為限,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辦理,逾期不得提出抵免申請亦不可以「沒有注意到」、「畢業學分不足」、「發現還有科目可抵免」或「對抵免有錯誤認知」等原因而要求再次抵免。
四、近年來曾有學生業經系(所)主管通過抵免完成,卻於畢業資格審查時被系辦公室告知,已抵免科目不被系採認或出現修課異常(系必修科目已删除仍同意抵免)之案例,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,建請學生持抵免學分申請書至各系(所)主管核章時,務必謹慎審理學生所申請抵免科目是否與貴系所定畢業資格相符。
五、任課教師及系(所)主管審核抵免時應落實相互抵免之課程專業應相符,避免不當學分抵免情形發生,例如課程程度不相符,以「2D繪圖」基礎課程抵「3D繪圖」進階課程,或以通識課程抵專業課程,如「現代美術思潮」抵免「設計概論」。
六、本校抵免學分要點、抵免Q&A、抵免注意事項等相關訊
息,同步公告於教務資訊系統/最新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