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10.07

有關本校環境安全科技中心集中之廢棄腳踏車,未經確認與許可,禁止擅自移動。

一、為管理本校範圍內廢棄腳踏車,本中心已將疑似廢棄腳踏車集中至指定區域,並設置警戒線以示區分。
二、為維護場地整潔及保障資產管理,所有集中之廢棄腳踏車將統一由本中心負責處理。未經本中心確認與許可,擅自移走集中之廢棄腳踏車者,將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竊盜罪或侵占罪,請勿以身試法。
三、如有認領遺失腳踏車之需求,請事先聯繫本中心,經確認後方可進行認領作業。
Back +